炼钢厂放射源安全保卫、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源安全应用,保护环境,在炼钢厂安全环保科和主管领导高度重视下,特制定连铸机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二、相关放射源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 2024 年 6 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于 2024 年 8月 31 日国务院第 104 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于 2024 年12 月 31 日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4、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5、不稳定原子核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会发射各种各样的射线,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分为天然放射性物质和人工放射性物质
6、生活中处处都有放射性,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人们受到的放射性照射大约有 82%来自天然环境,约有 17%来自医疗诊断,而来自其他活动大约只有 1%
7、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
8、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炼钢厂使用的铯--137 属密封源
9、防治和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有以下三种防护手段:(1)、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损害也越少
(2)屏蔽防护:选用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
(3)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
三、炼钢厂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厂长(正职) 副组长: 主管生产副厂长( 常务)安全环保科科长 成 员: 连铸车间主任(正职)连铸浇钢四班机长四、保卫细则1、广泛宣传辐射环境保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