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在郑州高新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 有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讨论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人员。研发人员是指专业讨论人员、技术人员和参加讨论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制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讨论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讨论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讨论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讨论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讨论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新知识,制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制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河南省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纳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讨论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采纳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