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考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1F420257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1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法律规范,质量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水利工程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含流域分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
各流域机构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作为总站的派出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各市(地)水利水电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具体职责由各中心站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订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春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
未经质量核备的工程,项目法人不得报验,工程主管,门不得验收
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含合同质量保修期)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
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权限: (1)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 10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 (1)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坚持“检查、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
(3)质量监督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