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 x 办字〔2025〕x 号)、《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 2025 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在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方案的通知》(x 市三禁字〔2025〕x 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x 办字〔2025〕x 号)精神,切实做好 2025 年中元节祭扫期间县中心城区禁燃祭品、禁燃鞭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中元节前后(8 月 15 日至 25 日),在县城中心城区内的街、路、巷、广场、公园、江岸河堤、社区公共场所禁烧祭品、禁燃鞭炮;提倡群众选择“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集体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和现代追思活动祭奠故人
二、集中管控时间和范围(一)时间1
8 月 25 日 13:00 至 21:00 为集中管控时间
集中管控之外的其他时间,由有关单位根据根据本次新确定的范围,转入正常值守,做好城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
(二)范围和责任分工(各片区责任范围见附表)在做好城区“三禁”的同时,向农村延伸
中心城区的重点管控区域和责任分工如下:1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人:蒋金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烟草公司、县城投公司、县国税局、县中国银行、县人民银行、县市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档案局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
责任人:樊平安
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工商银行、国家统计局泰和调查队、县人大办、县建设银行、县农发行、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供销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诉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房管局
牵头单位:县政协办
责任人:陈燕
责任单位:县汽车站、县政协办、县盐务局、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