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起中国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XX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无证排污责任人将被留 从明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境内所有排污单位均要实行持证排污。这是新《环保法》作出的明确规定。据此,由环保部制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也是新环保法的重要配套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所有排污单位只有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才算拥有了合法排污证明。对于无证排污,办法明确表示,将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七类单位须取得排污许可证 环保部表示,办法所称排污许可证,是指环保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凭证;排污单位包括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分为重点排污单位与一般排污单位。 办法表示,排污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包括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总量。同时,规定其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并载明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要求。 环保部要求,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据办法规定,七类单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这七类单位包括,排放工业废气或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排污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运营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以及其他根据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排放污染物应符合排污标准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许可证的条件包括,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防治污染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此外,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法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排污口等。 办法要求,环保主管部门在发放排污许可证之前,应当予以公示。决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许可证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处置的方式、时间、去向;排污口的地点(经纬度)、数量;排污单位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最高允许日排放量等。 许可排放量根据环评结果核定 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