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矿区各矿井井下所有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板管理,本着法律规范、有用、节俭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牌板的设置、吊挂一般规定 各种牌板按要求进行设置、吊挂,吊挂高度为巷道腰高的 1.5 米处。 (一)、工程牌板的设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设在巷道入口处安全地段帮上,并吊挂在横杆上。 2、各岗位点的工程牌板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相邻牌板的吊挂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标识牌的设置 1、各岗位点的电话、灭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须吊挂在相应设施位置的巷道帮上,吊挂符合安全及人机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员发现。 2、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等牌板设置在靠近高压设备的入口或围栏上,有人工作牌临时设置在检修的开关上。 3、配电重地闲人莫入、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牌设置在机房、硐室入口处。 4、禁止车辆进入等综合警示牌,设在禁止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的边界处,使用必须到位。 5、规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标示牌如在同一位置设置时,应保持一个平面进行吊挂,不同规格的标识牌不得并排安装,相邻标志牌不得相互阻挡视线,多个相同的标志牌并行安装时,高度要一致,间距为零。 (三)、路标牌板的设置 1、巷道指向、工作面指向、井下巷道说明、丁字交叉或十字交叉巷道指向牌,设置在巷道交叉顶板正中间,拐弯处指向牌设置在拐点前 10 米顶板正中间。 2、地点指向牌设置在巷道对正位置,进出两个方面均能看见。 3、禁止通行牌板或非防爆车辆禁止入内牌板吊挂在巷道正中间。 (四)、其它牌板的位置 1、主要巷道交叉点,工作面及采区巷道交叉点必须安设避灾路线牌,避灾路线指示牌板必须指明避灾方向,大巷避灾路线指示牌在巷道直线段每隔500 米设一个,且保持水平垂直。 2、管路标识牌设置在管路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 3、设备责任牌、五小电器责任牌、阀门标识牌设置在易于观察的部位。 4、电缆标识牌,直径大于 50mm 的电缆粘贴带箭头的红色反光贴,箭头方向为供电方向,标明电缆电压、用途及维护人。直径小于 50mm 电缆采纳挂牌标识,对于频繁移动的电缆只标出供电方向即可,电缆标识间隔距离为 300-500 米。 5、安全确认牌:绞车道等固定安全确认牌吊挂在作业点,采、掘、修等移动式安全确认牌吊挂在距离作业点 10 米外,随工程进度即时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