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个人〕〔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保证合同〔个人〕 本保证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1)【】,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住址为【】(〞保证人〞);和 (2)【】,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债权人〞)。 (在本合同中,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a)【】(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住址为【】,〞债务人〞)已于【】年【】月【】日与债权人和特定其他方签署了《【】》(〞主合同〞); (b)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此,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本钱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术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根据上下文另有理解、要求外,应适用主合同所作的定义及解释。 第二条保证 保证人特此以债权人为受益人,为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各项义务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债务人将全面地履行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三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各项义务、承诺及保证的如实履行; (2)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以及 (3)为实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以及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责任 4.1 假如债务人于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无条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等值于主债权及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其他全部款项支付至债权人指定的账户。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向债务人提供其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所需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那么及主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由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3)以其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