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2025 版 居住证 1、 员工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所有员工入职住宿必须办理居住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非法定年龄(16 周岁以下)公司不予录用; 宿舍管理员监督新入职员工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 办理未到法定年龄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员乐捐 5 元/人; 2、 新工入职当天必须交齐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人1 寸照片 2 张)照片背面写清楚房号、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新入职员工监督宿舍管理员居住证是否在十五天之内办理完成,在职员工未办理、失效、过期居住证由本人备好相关证件交主管统一上交; 员工在交齐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好,宿舍管理员乐捐 5 元/次
新员工当天未上交办理暂住证所需照片、身份证,不办理住宿手续,在职员工乐捐 5 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3、 宿舍管理员提前 15 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各部门主管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提前 15 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宿舍管理员未提前 15 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宿舍管理员乐捐 5 元
住宿安排 1、 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必须持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员住集体宿舍),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调换房间(集体宿舍调换每月 1 号-3 号办理手续); 宿舍管理员对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进行检查监督,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住宿条件; 办理住宿的员工,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宿舍管理员不予办理住宿,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未达到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宿舍管理员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 5 元/次
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的员工乐捐 20 元/天,超过一周的 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