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购销合同: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272520 万元
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元)备注胶管110400050200000弯头 110*90º 17007
512750弯头 110*45º 112077840三通 110*75 315012 37800 直通 110 10004 4000三通 110*50 20265 10130合计:272520大写:贰拾柒万贰千伍佰贰拾元整第二条.货款结算方式: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总货款 35%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100000 元),根据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收货现场当场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第三条.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 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交货地点:00000 建材市场 3
交货日期:所以货物必须于 2025 年 10 月 31 号之前完毕
(交货前提前 3 天 电话通知) 4
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假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