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试行) 一、绩效考评目的 为顺利推动公司绩效管理,明晰责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公司、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各项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评原则 1、目标责任性原则:公司实行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模式,编制的绩效考评项目要明确具体,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业绩的高低等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 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绩效指标应具备可操作性,要实现个人与所在部门的绩效相挂钩,以目标责任为导向,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不断优化工作效能。 3、客观性原则:考评者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对被考评者的业绩和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切忌掺杂个人感情、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4、时效性原则:各级考评者在进行考评时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考评是对考评周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考评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评期的业绩。 三、绩效考评对象 1、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 2、个人:公司所有岗位,但不包含公司总监级以上(含)、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和考评周期内因请假或因其它原因缺岗达半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四、绩效考评机构与职责、各部门分工 1、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共 8 人):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行政部副总监、总经办主任、生产部经理 2、职责 (1)组长具体职责如下: a)负责对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提出总要求,审批各部门年度目标设定、考评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b)负责审批直接分管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评价标准的制定。 c)审批被考评对象最终考评结果,按程序完成每月”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最终仲裁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绩效申诉的问题。 (2)各成员具体职责如下: a)根据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总要求,负责所分管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工作,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b)负责审核所分管部门设定的年度目标,审批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c)按程序完成每月作为”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审查分管部门被考评对象考评结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