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汽车租赁合同通用版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答应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
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保证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 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 50%做误工费)
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 1 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 100 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 15 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 100 元,超过 50 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 X 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 XX 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