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班组交接班管理,保证工作进行的基本制度,落实岗位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组长是岗位交接班工作管理责任人,对岗位交接班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班组交接班工作的所有生产岗位。 第二章交接班管理规定 第四条交接工作内容: 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1、本班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履行情况; 2、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当前的状态; 3、本班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控制、操作情况和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处理后的结果; 4、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调度指令以及上级领导指示; 第五条 交接班注意的事项; 1、交接班记录由当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2、接班操作工要仔细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3、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可离岗。 4、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5、交接工作中假如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6、交清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设备设施、工器具、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交接人员必须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规定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和检查等记录要求填写法律规范干净,不得涂改。 第八条交接班时,交班者依照岗位交接的内容向接班人员逐项说明。 第九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进入接班地点,根据交接班内容并对比交接班记录仔细检查现场,认为情况清楚、记录属实、没有争议,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签字表示确认。交接班工作一般在 15 分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