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公示情况报告劳模公示情况报告 1 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进行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推举对象公示(省级)的通知》(中机联人函〔xxxx〕011 号)精神,我省推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于 xxxx年 11 月 28 日 12 月 4 日,在 xx 机电网将我省通过初审的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的自然情况、简要事迹等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我省推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推举通过公示的 2个先进集体和 5 名劳动模范参加复审。 先进集体是: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劳动模范是: 闫 xx xx 省忻州锻压机床厂工人; 景 xx xx 百一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杜 xx 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钢轮厂副厂长; 李 xx xx 繁盛升煤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 xx 长治钢铁(集团)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xx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xx 年 12 月 10 日劳模公示情况报告 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xxxx年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单位根据评选推举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额,仔细进行了评选推举,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推举人选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 xxxx 年拟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 400 名左右,其中职工劳模 320 名,农业劳模 80 名。3 月份以来,各地各单位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基层民主推举、层层审核把关的办法,召开了推举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推举,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机构就推举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推举人选进行仔细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 3 月20 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举人选 396 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 318 名(机动 2 名),农业劳模人选 78 名(机动2 名);报送备份人选 9 名。 二、领导小组审查情况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分配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