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1、市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委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负责市领导参加国防和双拥工作重大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市领导走访驻军及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协调安排;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化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调市委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2、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讨论处理军地重大矛盾和纠纷。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化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3、市人武部:发挥军地双拥工作的桥梁作用, 协调驻军围绕文明生态村和漂亮乡村建设,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深化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大力传播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策法规;协调驻军加强同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军地单位搞好全民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协调驻辛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积极支援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扶贫帮困活动,进行抢险救灾;协调部队参加军民联防联治,维护社会稳定;协调解决军地、军民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及双拥模范单位、个人的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活动;严格部队管理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协调地方相关部门解决部队营院建设训练演习、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 4、市委组织部:积极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拥军优属活动,根据国家规定仔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5、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级宣传、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等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军事、优抚安置法规的宣传。宣传我市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在新形势下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实施“爱心献功臣工程”的经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和提倡军民“同呼吸、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