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推动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促进巢湖经济进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补偿安置原则根据“统一征收、公平补偿、划地安置、先拆先安”的原则,由属地乡镇具体组织实施补偿、安置
二、征收项目名称合宁高速改扩建项目三、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实施单位(一)项目实施主体:巢湖市交通运输局;(二)具体实施单位:栏杆集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四、征收范围及面积本次房屋征收涉及栏杆集镇洪桥村委会、栏杆居委会约 21 户、各类房屋 4515
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规划局确定的房屋征收红线为准
五、签约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自市政府批准实施之日起 3 个月内
六、选择方式本区域住宅用房的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划地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
(一)选择划地安置方式的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毕后,属地集镇政府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人应及时腾空房屋、保持房屋结构和不应拆卸附属设施的完整,备齐钥匙;2、具体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对腾空的房屋进行验收并发放《交房验收单》,《交房验收单》的顺序号作为产权人参加选择拨用土地(或安置)的顺序号;3、移交、拆除房屋;4、房屋产权人根据公告的选地时间及选地办法,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水、电、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等销户证明;凭《交房验收单》的顺序号选择拨用土地
5、办理结算手续
房屋等补偿款自房屋移交后 90 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选择货币化补偿方式的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毕后,属地集镇政府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产权人应携带与房屋相关的证件原件、有线电视开户证明、宽带、固定电话、水、电等当月交费单据
产权人应及时腾空房屋、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