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音乐教学计划 四年级音乐教学计划篇 1 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曾一度称为“唱歌”课,且现在“唱歌”教学的份量在音乐课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突出了“唱歌”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正如日本音乐教育家高萩保治先生所指出的“歌唱是人类的本能,歌唱是人类最自然的行为之一。歌喉是人人随身携带、最方便的‘乐器’,歌唱是表现人们喜怒哀乐的最恰当的手段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小学学音乐课程中会如此强调“唱歌”教学的原因所在。在义务教育阶段“唱歌”是音乐学习内容的一部分,而高中阶段《歌唱》属音乐课程中单独开设的教学模块,那两者之间的学习有何区别与联系呢?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歌唱》模块教学的准确定位。首先,从名称来看“唱歌”和“歌唱”的主体学习内容是歌曲的演唱,但“唱歌”重在演唱歌曲,而“歌唱”的内涵更广,应该包括与“歌”和“唱”相关的诸多内容,如,歌曲的学习,演唱技巧的提高以及歌唱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等等。其次高中阶段的《歌唱》教学目标定位更专业,指向性更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唱歌”的学习内容,主要是为了培育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高中阶段的《歌唱》模块学习旨在提高学生演唱技巧并使学生对“歌唱”的相关知识有较全面的了解,提高学生歌曲演唱、表现、排练、赏析等的综合能力。再次,高中阶段《歌唱》教学的内容更具专业性,学习的时间也更集中。义务教育阶段基本上以齐唱、合唱歌曲的学习为主,并将歌曲学习与音乐教学其他领域相结合。高中《歌唱》模块涉及到各种演唱形式的学习与实践,并且是歌曲演唱与歌曲赏析相结合进行学习,学习时间集中于一到两个学期。最后,高中阶段《歌唱》模块的学习更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义务教育阶段基本上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歌唱学习,是全员参加的唱歌学习;高中阶段是选修课程是一部分对“唱歌”有兴趣,或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参加学习。学习的方式也更主动,以互动或自主学习方式为主,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学习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与表现能力。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任何教学活动都是围绕着某种教学目标展开的,任何教学措施都是为着实现某种教学目标服务的,教学目标支配、调节、控制着整个教学过程。因此,教学目标的定位关系到整个教学的开展。假如将《课标》中对《唱歌》模块的教学目标定位具体化,笔者认为,其最终目标是通过该模块的学习让学生获得如下几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