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申请书范文 仲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理由以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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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仲裁申请书一 一、标题: 大旦村委会非法侵占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集体土地
原三亚崖城镇政府和三亚市国土局 2025 年错误将此土地权属确认给大旦村委会,特此提出仲裁申请书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当事人系原告:三亚市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全体员工 第二当事人系被告:三亚市崖城镇大旦村委会 三、仲裁请求事项: 追究大旦村委会的非法侵权的违法行为,归还我公司的土地权属,并赔偿和追回一切经济损失
四、纠纷事实与理由: 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原名水运公社第四船队)响应党的政策方针,于一九六二年率先在崖州湾南山地块开垦得一块面积大约一百二十多亩的园地
该 园 地 曾 命 名 为 “ 第 四 船 队 牛 羊 养 殖 农 场”
该农场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莲子塘的出海水沟,过树林就是龙港居委会的农场;南至海防林地;西至一条弯曲的大路,此大路从哨所起点向北伸延至莲子塘南坎;北至莲子塘头
原任农场负责人是两位已故的伍亚杰和陈亚瑞,后任农场负责人是陈国宝和王先运
现在有港门村港西地区各单位相关人员作见证
我公司对这个农场的经营管理一直维持到九十年代初期,由于九十年代初期时本公司面临破产,本公司的干部被逼迫迁往三亚市区办公工作
这时农场事务干部很少关注
大旦村委会趁机非法侵占我公司的集体土地,并私自发包给他人建高位池
我公司的员工多次进行干涉,未效
后来到了二零零四年三亚市国土局作土地权属确认时大旦村委会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镇政府及国土局,致使国土局错误将土地权属确认给大旦村委会
又由于本公司的行政管理权不受崖城镇政府管辖,因此崖城镇政府没有通知我公司参加土地权属的确认事实
在没有我公司参加的情况下,将本公司的土地确认给大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