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通用版出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XX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 XX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治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 XX 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XXX,宗地编号 XXX,面积为 XXX 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XXX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 XX 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 XXX 项目
(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七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XXX 元人民币,总额为 XXX 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XXX%共计 XXX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