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与使用行为,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学习环境,确保空调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所有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内的空调挂机、空调外机、空调遥控器、空调专用插座、空调线路、空调外机托架,以及空调计费与管理系统等
第二章 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 学生宿舍空调智能控电系统纳入校园”一卡通”进行管理
空调智能控电系统具有反窃电、预付费、远程抄表、远程控制、限功率及回路最大电流、恶性负载识别、定时断送电等功能
第五条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由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装,日常管理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维修由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负责
学生宿舍空调智能控电系统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管理
第六条 后勤服务总公司依据空调租赁合同负责敦促并配合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做好日常清洗、加氟、检测与维护等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纠正违规使用空调设备行为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维修由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非空调使用季节原则上关闭各楼宇空调总电源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八条 学生宿舍空调租赁费由学校承担,学生宿舍空调、风扇、照明、插座等用电实行有偿使用、适当补贴
学生宿舍每间房间用电免交费的定额标准为每月 20 度(每年 6、7、9 月为 35 度),超出定额部分的用电按计量交费
第九条 学生宿舍空调用电消费纳入宿舍日常生活消费一并充值、一并结算,实行”先购电,后使用”,空调用电单价按新都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结算
第十条 学生宿舍用电消费由寝室长召开全体室员会议协商解决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使用者应严格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