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购销合同书(标准版)卖方:买方: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鉴于:(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同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第 1 条 定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1.1 起始日指按本合同第 4.1 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1.2 合同年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 12 月 31 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 1 月 1 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1.3 供气日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1.4 标准立方米指在压力为 101.325kPa,温度为 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1.5 合理努力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实行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实行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1.6 合理审慎作业者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第 2 条 批准及许可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 3 条 交付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3.2 卖方交付设施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