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会议记录 如何写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的详细内容包括那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
主要有:会议的名称、开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
这些内容要在宣布开会前写好
至于出席人的姓名,会议人数不多,可一一写上
会议人数多,可以只写他们的职务,如各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也可只写总人数
如是工作例会,可只写缺席人的名字和缺席原因
第二部分,是记录会议的内容
它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
主要有:主持人的发言、会议的报告或传达、与会者讨论发言、会议的决议等
内容的记录,有摘要和详细两种
(一)摘要记录
一般会议只要求有重点地、扼要地记录与会者的讲话和发言,以及决议,不必“有闻必录”
所谓重点、要点,是指发言人的基本观点和主要事实结论
对一般性的例行会议,只要概括地记录讨论内容和决议的要点,不必记录详细过程
(二)详细记录
对特别重要的会议或者特别重要的发言,要作详细记录
详细记录要求尽可能记下每个人发言的原话,不管重要与否,最好还能记下发言时的语气、动作表情及与会者的反应
假如发言者是照稿子念的,可以把稿子收作附件,并记下稿子之外的插话、补充解释的部分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 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 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 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 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 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会议记录的写法 会议记录,是开会当场把会议的情况如发言人姓名、会上的报告内容、讨论的问题、与会者的发言、通过的决议等如实地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
会议记录有“记”与“录”之分
“记”又有详记与略记之别
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