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维护职能 1、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1)确保每位会员都享有《工会法》所给予的权力,确保会员对学校的知情权、参加权、民主监督权
(2)工会主席参加学校行政例会、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享有同级党政副职待遇
(3)学校成立民主调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权力与义务
2、确保会员物质利益 (1)学校工会积极维护好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业务学习、进修的权益
(2)工会女工委员应积极维护学校女老师及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怀婚假、产假中女老师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对学校 14 周岁以下教工子女的关怀、慰问
(3)工会能依据《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的酬劳等要求,监督学校杜绝违反《劳动法》事件的出现
(4)成立民主调解小组,配合学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5)建立帮困体制,筹集帮困金,为困难教职员工献爱心
(6)为教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建立“五必访”制度,即:婚、丧、病假、产假、住院;对长病假、待退休的教职员工及时给予关怀
(7)建立保险制度,做好教职员工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特种重病保险、女老师特种重病保险及教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
参加职能 1、完善教代会制度 (1)贯彻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的教代会制度,落实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解决必须依靠教代会的制度
(2)组织召开好每年二次的教代会,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教代会的操作及教代会的评估工作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充分履行教代会所给予的民主参政、民主议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体现了老师的主人翁精神
(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老师的提案,仔细对待、审议、及时解答、督促落实,以确保提案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学校教代会对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评优、推举后备干部等工作都严格按民主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