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版单位间借款合同书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2、银行转账;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 1 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