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保密协议(标准版)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实行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5、乙方同意并承诺,假如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6、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7、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同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至 3 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 2 至 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 2 年或 3 年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