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限期办结制度工作限期办结制度工作限期办结制度一、限期办结的内容 (一)上级有关领导批办事项; (二)上级有关领导工作安排事项; (三)局领导及局长办公会议交办事项; (四)下属单位各类请示(报告)件; (五)各类信访件; (六)局机关综合性、单项性和日常性事务性工作。 二、办理的时限要求 (一)上级批办、安排事项和各类请示件、信访件,由办公室登记后按程序送局领导审签,并按局领导交办时限办结; (二)局领导及局长办公会议交办事项除尘滤布,按交办时限办结; (三)未明确办理时限的综合性工作一般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时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四)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单项性工作一般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时限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五)日常事务工作应在当天完成,最长时限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六)因特别情况和原因应延长办结时间的,须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按新定时限办结。 三、办理的质量要求 坚持按高标准、压滤机滤布厂家高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批办、交办事项。各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应随时掌握限期办结事项的办理进度,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增强工作前瞻性,预留一定的时间,保证领导审核和审签。领导批办、交办的重大事项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四、责任追究 凡限期办结事项,无特别原因逾期未办结的,给予通报批判。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责任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负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与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目标奖励挂钩。 五、批办、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报批办、交办事项的有关领导,局长办公会议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报局长和分管副局长。 六、办公室负责做好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登记转交、督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工作。附送:工作高效率 服务高质量 努力打造劳动保障系统新形象工作高效率 服务高质量 努力打造劳动保障系统新形象劳动保障今年以来,在省厅的大力提倡和帮助支持下,我市坚持把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高效率的工作,高质量的服务,树立了劳动保障系统全新的社会形象。我市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落实机制。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抓业务必须抓服务,抓行风必须抓基层”的工作思路,各级都成立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督导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