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的合同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的合同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甲方因业务进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
2、甲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并协助律师工作
甲方向律师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为甲方在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应甲方要求参加非诉讼谈判、协调和调解;2、草拟、审查、修改、制订甲方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3、应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对与甲方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4、为甲方催收应收账款,应甲方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5、草拟、审查、修改、制订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法律知识培训;6、为甲方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7、为甲方提供行业进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国家政策信息;8、参加甲方涉及合并、分立、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资产转让、投标、招标、股票发行、上市等重要经济活动,办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及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9、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10、应甲方要求提供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