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议案的条件 人大代表议案是指各级人大在进行会议的时候,法定的代表人数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的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议案必须有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议案是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的机构或符合法定联名人数的人大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也可以说,议案是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
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具有提议案资格的机关或部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些机构或部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此外,一个代表团 或者30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范围内的议案
同时,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 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地方人大,各代表团能否提出议案,各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不一样,比如北京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一个代表团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河北省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
例如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大会收到议案 61 件,其中有 28 件转作建议处理;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收到议案 488 件,其中有 394 件转作建议处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收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