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科副科长岗位安全职责一、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铁道部、路局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标准等并负责审核把关。2.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全段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自轮运转设备、养路机械等设备修、管、用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3.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段年、季、月度设备目标、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盯控月度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实施过程并进行指导。4.负责盯控线桥机主管向路局提报年度设备大维修、更新改造等建议计划并根据路局批复情况组织施工、管理、验收、计价等工作。5. 负责协助安全科做好行车设备故障统计及分析工作,组织对与设备有关的设备故障及安全隐患的调查、分析、定责及反馈。6.负责设备日常检查的监督,盯控设备检查数据的分析,掌握关键设备、顽固病害,讨论制订整治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7.负责对各类报告及上报报表的审核、签认。8.负责安排各主管对路内外单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调查,办理相关手续。9.负责按排线桥机设备“春、秋检”,盯控线桥机主管收集、分类、汇总和上报。10.负责军事专用线、非路产专用线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11.负责参加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12.负责组织开展月度生产任务、季度工电联合整治和年度安全优质工务段的检查、验收、考核、评估工作。13、负责月度施工计划提报的安排,施工方案的审核。二、安全责任追究1.因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2. 因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设备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3.因线桥维修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4.因探伤、线检、桥检数据不实、错误 ,漏检、漏探、误判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5、因施工计划提报错误、施工方案编制存在漏洞,导致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1. 每季度组织各主管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半年组织各主管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2.每月组织各车间开展工电联合整治道岔,每季度参加电务处组织的工电联合整治道岔联合验收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3、每月对管内线桥机设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