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施工合同 6(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条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 二、工程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按综合单价以图纸尺寸计算承包费用。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A 型结构混凝土底板、C、D 型结构挡土墙钢筋混凝土片石、混凝土垫层 五、承包单价及计量方式: 1、L 挡土墙及 A 型结构底板实行综合单价方式,施工费单价 135 元/,单价中包含机械进出场费用、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小型耗材、钢筋制作及安装、自拌混凝土及浇筑等与施工相关的费用,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 2、片石及混凝土垫层实行单价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基础面清理、排水、片石垫层铺设、C15 砼垫层施工;根据图纸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片石垫层(厚 15cm)单价为 4 元/,混凝土垫层(厚 10cm)单价以 4 元/。计量方式采纳按月计量,与甲方同建设单位计量同步。 六、工程工期:100 日历天 七、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营业执照、外出经商管理证明等必需的资质文件以及中标人员资格文件。提供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协助乙方完成施工报审报批及备案手续。 3、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必要时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4、负责在温州设立工程账户便于乙方结算。 5、监督管理乙方开展各项施工生产活动。 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行施工生产,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等相关事宜。 2、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完善施工过程控制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3、按流程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及结算事宜。 4、协调当地关系,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5、在甲方领导下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八、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实行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月工程进度款后2 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建设单位下拨进度款的 96%,其余 4%作为管理费用甲方收取。甲方总管理费用的最高限额为中标金额的 4%,若工程造价达不到中标金额,则根据实际完成造价的 4%计取。甲方收取的费用中,2%为甲方驻温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另外 2%为材料发票税金及外经证使用等费用,甲方收取此项费用后,材料发票由甲方开具,乙方不再提供材料发票等完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