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施工合同 7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挡土墙工程交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达成 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少洛高速公路沿线新密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挡土墙施工) 2、工程地点:郑少洛高速公路沿线新密段矿山 3、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30 日历天,工期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如遇特别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二、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主要工作量及承包方式 1、主要工作量:矿渣开挖 92.60m,浆砌石 291.23m,砂浆抹面 364.95㎡,施工沉伸缝 291.23㎡。 2、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大包的方式进行施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法律规范严格施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分组织验收。 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 4、负责施工现场的对外关系协调工作。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施工费用。 乙方: 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根据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04000.00 元(大写:壹拾万肆仟元整),据实结算。 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0%;待整个工程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最终验收后,20 日内付清合同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返工合格标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每拖延一天,甲方按合同额的 3%予以处罚乙方。 二、甲方责任 1、因甲方施工现场质量监控和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