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财务管理,法律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仔细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进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进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 (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批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根据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
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根据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xx 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 2 元/人、中晚餐各补助 5 元/人
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
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 12 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