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一、营业厅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 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别情况上报审批); 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 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 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 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 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二、生鲜/熟食防火: 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 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 1.5 米以上; 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 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 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 85%)过多存放; 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 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三、电气防火: 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 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 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 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 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 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 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四、周转仓防火: 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 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 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 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