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审议制度 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民主开放的课程决策过程,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参加决策的全过程,肩负着审议开发过程中重大决策的任务。 1.鉴于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特别构成,因此,要求所有成员,特别是老师代表、家长、社区人士,必须仔细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如《校本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中的相关论述等,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技术。 2.校本课程开发起始阶段,审议委员会成员应该进行自我技术培训,如审议《课程纲要》、评价《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培训等。 3.分析评估学生、学校、社区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一手资料,便于指导工作,解决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审议委员会必须本着以学生进展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地参加校本课程的审议活动,确保校本课程开足课时,开好,满足学生多样化进展的需要。 5.仔细负责地审议老师撰写的《课程纲要》,一要审《纲要》内的项目是否齐全;二要审授课时间是否确定;三要看课程目标的确立是否恰当、合理,是否符合新课程理念,是否与学校校本课程总体目标紧密联系;四要看课程内容是否适合授课对象;五要看课程实施建议的可行性;六要看课程评价是否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对审议内容要作好详细记载,经过大家讨论、分析、归纳后,确立所开课程,并公告审议结果。 6.审议委员会两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例会。每次会议,每个成员必须先汇报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的情况,提出疑难问题,大家研讨解决;必须对学校课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评价与反馈,提出促改意见,还应及时向社会、家长报告相关信息。 7.制定开发校本课程的相关制度,如《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校本课程评价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8.检查与督促《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工作完成好的人员给予奖励。 9.及时地将各学年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校本课程培训制度 校本课程是以学校为课程开发的基地,以学校老师为课程开发的主体而在学校中开发的课程。老师是课程开发的主体,实施校本课程的开发首要任务就是对老师进行培训,从而使老师们以新的思想投入到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践过程中。 为了较好地实施校本课程的开发,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校中层领导为成员的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教导主任为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带领老师根据国家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