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集团出差管理制度JTTY-1291
目的:为法律规范出差管理,明确出差申报流程、补助标准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欧派集团各事业部、各部门(合资分公司另有制度规定的按制度执行,未有制度明确的参照本制度执行)出差的管理
主要内容:3
1 出差定义与分类:3
1 出差:本制度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派遣到常驻工作岗位以外的地点工作,包括参加会议、商务洽谈、商务考察、担任临时职务等
2 出差分类:依据出差性质、日程、目的地等,出差分为外勤、省内出差、省外出差、国外出差、派驻(不含常年派驻)四大类型
2 出差(不含外勤)审批3
1 所有出差须事先由出差人或部门填报《出差审批表》(附件一),详细列明职务、出差事由、出差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同出差人员名单、详细线路、拟住宿方式(对方安排还是自住)等内容,经合规签批人批准后方可出差:3
1 省内出差报批(须同时符合下述 3
3 规定):① 计划费用每人 3,000 元(含交通、食宿、通讯等补助,下同)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② 计划费用 3,000 元及以上、5,000 元以下的,由事业部主管副总签批(橱柜、家具营销部门分别由橱柜营销副总、家具营销总经理助理签批;公共职能部门报集团总裁助理签批,其中行政部、采购开发部报总裁行政助理,内务部、监察审计部报总裁内务助理,本文下同);③ 计划费用 5,000 元或以上、或连续出差时间超过 7 天的,报事业部总经理(其中橱柜、家具营销部门分别报橱柜营销总经理、家具营销副总,公共职能部门报集团总裁,本文下同)批准
2 省外出差报批(须同时符合下述 3
3 规定):① 计划费用每人 5,000 元(采购开发部及橱柜、家具事业部所属部门 10,000元)以下的,由事业部主管副总签批; ② 计划费用每人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