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运服务合同(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汽车营运服务合同汽车营运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服务车辆 乙方在保留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自愿将其所有的货运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自主经营车辆,产生的一切效益、责任、损失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营运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车辆详细资料如下表: 厂牌型号:技术等级:车辆牌号:载货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购置证号:营运证号:准载重量:备注: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辆使用年限届满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主动协助甲方将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此期限未协助甲方办理上述事宜,视为乙方违约。 第三条服务费及代办费 服务费是仅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挂靠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该费用不包含保险费、年检费、车辆维护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服务费为每月元,全年共计元,乙方应自合同签到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付清。若乙方逾期 7 日仍未足额缴纳服务费的,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为乙方提供审车、审证、代购保险、二级保养、GPS 安装、车辆检验、处理违章等代办服务。乙方需要代办服务的,甲方应先对乙方介绍项目及收费情况,乙方缴纳代办费用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甲方收取费用后应当为乙方提供代办服务。 第四条车辆投保 (一)保险项目及金额 乙方必须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100 万元以上,乘坐险每座 10 万元以上,不计免赔险。车损险及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如因未购买保险或购买的保险额度不足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投保流程 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购买挂靠车辆的各种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收代缴。甲方根据投保金额提前计算出保险费,乙方将保险费预先向甲方支付,甲方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若乙方未按上述金额及流程购买保险,视为根本违约。 (三)保险特别约定 保险期限届满服务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乙方须立即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投保。若乙方未及时投保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