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风险代理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申请有限公司清算解散案件,需要法律服务;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和乙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 等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因庭审时间冲突等原因,甲方有权自行更换律师代为出庭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二条、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为:代理甲方向法院申请办理清算解散公司事宜;开展尽职调查,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确认、资产的有效保全、债权的实现和债务的履行、剩余财产的处置和分配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尽快成立清算组协助清算组与第三人协商业务了结、合同终止、债权回收债务清偿等事项;代理甲方参加公司诉讼、仲裁活动。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需要为乙方或者办理案件的相关国家机关(一般指法院)、行政机关等相关单位提供办公条件交通工具和其他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及时、迅速地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3、依法为甲方保守涉案秘密。 第五条、律师费的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办法收取律师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用: (1)根据甲方申请公司解散清算后所得股东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为基数计算律师费;律师费的数额为甲方实际分配剩余财产总额的 20%。 (2)无论甲方第一次获得的总额还是分次部分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甲方应于实现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时按实现利益的 20%支付乙方律师费。 (3)甲方应于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利益后三日内,将律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为:,开户行: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从事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必要及合理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预先支付 元,于本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 第六条、假如甲方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案件办理终结,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未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应于情形发生日根据得到公司分配的剩余财产总额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