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山紧急救援服务合同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 493条的规定和____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
受(甲方)___________的委托,(乙方)___________矿山抢救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 4.提供矿井建设期间施工处理应急预案,每季度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并报乙方备案; 5.提供矿井的开拓通风方式、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及排水、供电、洒水、压风、运输及避灾路线系统图;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的预防措施; 9.组建部少于 9 人的兼职抢救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化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2.按规定每季度对甲方施工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性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