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供销协议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 XX 超市文昌路店,猪肉的供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所销售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 乙方每日必须按甲方的定单量供货,乙方每日所供猪肉超出订单量 50 斤,甲方有权拒收超出部分,如乙方每日所供猪肉低于订单量 50 斤,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200 元每天
三、 乙方所供猪肉,每头猪只能有一副下水,如乙方乱搭乱配,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如乙方所供猪肉出现半边猪肉时,第一天不搭下水,第二天搭整头猪的下水,但第一天的猪和第二天的猪,大小应该相差 50 斤之内
四、 乙方所供猪肉中猪肺不按重量计价,按每头猪肺 10 元计价,如猪肉供货价格跌到 9
5 元每斤以下,则猪肺按 8元每头计价
五、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
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负责赔偿
六、 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
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价不得高于临武其它供货渠道价格
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须第三天及时降价
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 5 倍扣除差价
如猪肉市场价格上升,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涨价
八、 乙方不能与 XX 城东市场店,猪肉供应商合伙、联营等,如发现有以上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
九、 乙方供货前需缴纳 2000 元押金
如乙方违反以上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并取消合作
十、 甲方每天下午给乙方核帐,第二天结前一天的货款,如有特别情况可延缓
十一、 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即日起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代表: 签字:时间: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