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班组建设工作深化开展,加强公司基础管理,促进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增强企业活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各单位三级机构下设的、公司认可的正式建制机构的班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公司主要领导 成 员: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日常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牵头,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班组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的方案、办法,指导、监督各二级单位班组建设活动的开展,落实班组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处理班组建设日常工作
第四章 班组管理内容 第五条 班组管理包括其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劳动竞赛、质量管理、经济核算、人员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等主要方面
第五章 班组管理考核办法 第六条 将班组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标杆班组、明星班组和普通班组
普通班组的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评定,考核结果报公司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明星班组和标杆班组由各单位向股份公司申报,公司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班组级别有效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评选
第七条 连续三年获得公司明星班组荣誉称号的班组授予标杆班组荣誉称号
标杆班组将作为公司班组建设内部对标对象,给予表彰奖励
标杆班组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第八条 公司从工会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班组建设专项基金
根据当年班组建设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分别给予普通班组、明星班组、标杆班组一定的班组建设经费,用于改善班组建设环境,提高班组管理标准化水平,激发争创明星班组和标杆班组的积极性
第九条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单位对班组建设进行不定期复查,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