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协议书优秀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协议条款,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加工产品类别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加工,主要为锁具,五金件
甲方提供经检验合格的抛光坯件,由乙方负责进行电镀工艺的加工处理
二:质量处理事项 1:电镀产品的质量要求按中高档定位,起泡,发黑,酸铜水印,露铜,镀层脱落,毛刺为致命质量缺陷,其他按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出货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每批次合格率必须达到 85%以上
3:产品的包装运输必须用塑料袋 4: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运输过程,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坯件碰伤划伤乙方承担抛光责任
5:乙方必须施行进料检验作业流程,坯件一旦投入电镀后,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6:如甲方的材料出现批量电镀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停止电镀工艺,与甲方沟通处理方案,双方达成协议后方可继续生产
7:已经电镀的经乙方进料检验无法判定的坯件材料问题,经甲方确认为材料原因的,乙方必须褪镀处理后按原材料不合格退回甲方
8:新产品或新工艺批量电镀前必须打样确认或按甲方提供的电镀样生产,未经甲方确认的产品电镀后不符合工艺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索赔,乙方无条件承担责任 三:交货期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乙方必须按正常生产流程安排电镀计划,单色产品自甲方出库之日起计算 48 小时回货,双色产品 72 小时回货,回货数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日加工数量的 80%以上,其他特别工艺根据情况另定
2:由甲方检验出来的返工品,甲方必须及时安排返工,于乙方下批次送货时安排出库到乙方返工,订单完成后由于甲方没有及时安排返工所余留的产品,乙方不予承担报废责任
3:外贸订单在投产前甲方必须提前做出电镀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