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郝玉慧【摘 要】由于租赁既有别于一般的商品交易 , 又有别于一般的借贷 , 由此产生了一系 列分类、融资租赁的确认、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确定以及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 , 而各国有其不同的特点 , 但也有其共性
【关键词】租赁会计 ; 融资租赁 ; 经营租赁 ; 出租人 ; 承租人 中图分类号 :F230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283(2025)07-0160-02 1 关于租赁的分类 我国租赁业务范围比较较窄、形式单一 , 因此新发布的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仅对租赁做 了粗线条的分类 , 即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 并分别做了会计处理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的业务分类及会计处理规定较为具体一些 , 除将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两个基本类型外 , 又从出租人的角度 , 将融资租赁进一步划分为销售式租赁和直接 融资式租赁 , 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
美国第 13 号会计公告中 , 从多角度多层面对租赁 进行了分类 , 即再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基础上 , 又按取得租赁资产的来源和方式 , 将 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杠杆租赁、租回租赁和转租租赁 ; 按租赁对象的不 同分為一般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 并且针对每一种租赁方式 , 做了全面的会计处理规定
但在会计处理方面 , 中、美、国际三方准则中对经营租赁是基本相同的 , 均规定假如是 经营租赁 , 由于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和酬劳仍归出租方所有 , 对出租人来说 , 不需转销出租资 产 , 仍要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 , 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来补偿租赁资产的费用 支出 , 并获得为承担风险而应得的酬劳 ; 对承租人来说 , 不需在账上认作资产 , 也不需要计提 折旧 , 只需按期支付租金 , 列作租金费用
而对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