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工作总结范文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粮食流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工作的议事制度,切实抓好粮食流通工作;仔细履行粮食生产、落实粮食政策、法律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供应、稳定粮食市场的职责,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领导;仔细执行各项粮食政策,切实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确保我县的粮食安全;建立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粮食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好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责。 二、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夯实粮食宏观调控基础 (一)加强县级粮食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粮食安全。县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要仔细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储备粮的各项规定,根据部门职能,仔细履行储备粮管理的责任。建立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储备粮管理信息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存储安全,确保在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 (二)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县粮食部门根据应急保障的要求,指定一部分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储存、成品粮批发和零售企业作为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确保应急供应网络的有效性。县财政部门对列入应急保障网点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并会同粮食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用于应急网点的维护和改造,保障粮食应急企业的正常运转,确保应急需要时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完善粮油市场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提高粮食应急响应能力。 (三)仔细落实粮食购销政策,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充分发挥购销主渠道作用。在粮食市场价格高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入市收购。同时,鼓舞符合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参加粮食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开展与国内大中型粮食经营企业的联营与合作,提高粮食收购能力。县农发行要对粮食收购企业,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给予积极的资金支持,确保农民生产的粮食正常销售,防止出现 卖粮难 ,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支持我县 吨粮县 建设。县粮食、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军粮、救灾粮的供应,优先安排城镇低收入群体、院校学生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