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终端网点销售返利协议书甲方(终端网点):乙方(经销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进场产品及陈列位置1、甲方同意乙方所代理的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共_______支单品进入甲方各分支机构销售
2、乙方产品陈列位于甲方分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置,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改变
二、返利标准 1、月销售返利采纳累计月返利制度,具体返利比例参照下表: 月进货额 元以下 元以上 元以上 元以上返利比例 乙方不给返利 % % %2
其他约定: 三、返利结算方式1、由甲方以月为单位(即每月 1 日—31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乙方需将本月给甲方的返利金额以现金方式垫付,于次月 3 日前从银行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中,决不允许以其它形式结算
3、甲方需提供 银行帐号;帐号开户名: ;开户行帐号: (甲方指定银行开户帐号的姓名需与签约人姓名一致;甲方银行帐号若有变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销售人员)
四、相关责任1、协议生效起,甲方应遵照乙方的统一零售价进行产品的销售不得把返利用于市场价格竞争;若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无条件取消违规返利费用,情节严重将给予终止合作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因保存不当,使乙方产品被损坏而遭受的损失,均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若有超出指定日期滞销产品,不得退货给 乙 方,只能以换货形式 处理
4、为确保甲方准时无误的收到返利,乙方将每月 2—7 日对甲方进行电话回访,甲方需如实具体回复乙方查证
5、若甲方在次月 10 日前未收到返利费用,请及时致电乙方
五、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经补充相关条款方可生效执行
七、乙、甲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