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丙方(担保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自愿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下称“XX 公司”)100%股权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XX 公司概况1
XX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 ,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股东即甲方认缴出资 万元,占 %股权
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实际出资合共 万元,占总注册资金的 100%
XX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具体见附件 3 资产评估报告)该等资产现由 XX 公司自行经营使用:1)位于 (以下简称“该地块”),该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折合 39
12 亩),证号为 号,地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 4),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地块面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2)该地块地上有建筑物及构筑物(以下统称“地上物”),具体情况如下:A
有证部分建筑物:共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号(《房地产权证》详见附件 5)
无证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共 平方米,均为钢结构
3)设备(详见附件 6):A
不可移动拆卸的设备;B
可移动拆卸的设备
4)汽车情况:
甲方保证 XX 公司合法地持有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地产权
该地块及地上物上现抵押给 ,担保贷款金额为 元(债务人为 ),现尚欠 元,除此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及未披露的租赁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5、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XX 公司尚有应收但未实际收到的债权: ;以及应付尚未付的债务(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详见附件 7
甲、乙双方确认,该等债权归属甲方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自行负责收回及清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