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商业计划书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业计划书,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厨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范本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