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相似的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那么签订车辆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车辆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车辆质押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 1.1 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车辆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 )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 质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 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 保险 6.1 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