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防水专业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项目防水工程施工,达成如下一致条款:1 工程概况1.1 分包工程名称: 1.2 分包工程地点: 1.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4 分包工程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1.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或只包工不包料)1.6 分包工程数量: (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备注: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验收、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法律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2 合同价款2.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估算价款,最终结算与支付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所列项目实际完成的可计量合格工程数量为准。2.2 分项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是否包含各类税费)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或以最终业主批复单价的 %作为分包单价)。3 工期与进度3.1 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如若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3.2 进度要求:3.2.1 乙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