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杜绝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未改,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 1-10 月,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 18 起,直接经济损失 26.58 万元。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 号),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订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加”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仔细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依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县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或者“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