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解读 一、规程编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的规模和投资保持强劲的连续增长,工程技术和建筑材料也相应取得了同步发展,工程质量在不断改进和提高,群众对产品质量的需求也随着社会的进步得到了进一步保证。在工程防水领域,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屋面工程和地下工程渗漏水得到的有效的控制,而随着建筑形式和外墙形式的多样化、新型墙体材料的运用和外墙外保温要求的实施,外墙渗漏水问题日趋严重,不仅影响了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同时对结构安全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外墙渗漏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没有一个统一做法,缺乏指导工程的标准规范。针对国内建筑外墙的渗漏情况,本规程编制组进行了多次的各地调研和全国范围的问卷调查,主要涉及的方面包括:建筑外墙的渗漏情况及其与年降水量、风压情况之间的关系,建筑外墙的形式、构造与材料,有否采取防水措施、使用何种材料,是否采用外墙外保温,采用外保温时保温层的材料以及其外部保护采用何种材料,是否采取防水措施,外墙防水设防对造价的影响等方面。调研结果的综合分析表明:建筑外墙渗漏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多见,尤其华南、华东、东北、华北等地区更为突出。由于华南、华东地区降雨量大,沿海地区风力又较大,加之建筑形式的多样化致使墙体渗漏情况加剧 。东北、华北地区的渗漏水问题主要集中在冬季融雪过程。二、规程的发布和适用范围《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 年 6 月下达制订计划,于 2010 年底完成报批,2011 年 1 月 28 日发布,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砌体或混凝土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明确规定:外墙防水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三、确定防水设防的地区和建筑类型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外墙,宜进行墙面整体防水:⑴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800mm 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⑵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600mm 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 0.5kN/m2地区的外墙;⑶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400mm 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 0.4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⑷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500mm 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 0.35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⑸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600mm 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 0.3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以上划分共分三类,一类是我国沿海地区,雨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