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招 标 代 理 合 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